经文:加拉太书2章15-21节(和修本)
1.1 彼得在安提阿教会因犯了什么过错而招致保罗的当面指正?
1.2 除了使徒彼得外,还有谁也犯了相同的错误?
保罗在第14节指正他们:做得不对,与福音的真理不合=没有按福音的真理来正直的行事(参冯荫坤的《加拉太书注释》)
2.1 团契有什么是“没有按福音的真理而行的”?
2.2“我”有什么是“没有按福音的真理而行的”?
3. 第15-16节的“我们”是指保罗和彼得。关于以下几件事,保罗对彼得有什么提醒:
4.1 保罗被质疑什么?
4.2 保罗的“绝对不是”是指着什么?
5. 第19-21节,保罗的说话具有两种功能,(1)为自己的立场辩护,和(2)宣告自己的人生志向。
5.1 信徒“向律法死”又“向神活”是什么意思?
5.2 不再活着的“我”与基督在我里面活着的“我”:两个“我”是什么意思?
5.3 你今天的“我”是哪一个的我?为什么?
6. 保罗最后的宣告:我不废掉神的恩(21)。
6.1 保罗给出什么原因?
6.2 基督徒的生活会废掉神的恩吗?每个人都举一例。
6.3 基督徒的生活怎样过能彰显神的恩?每个人都举一例。
7. 全段经文,哪一句最能感动你呢?自由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