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2006年3月15日起,纺织商登记方案的范围涵盖∶
2.由内地进口香港的纺织品;香港输往内地的纺织品;香港输往美国的纺织品;美国进口香港纺织品;输往对内地纺织及成衣产品实施保障措施的经济体系(现时为美国)的纺织品;纺织商登记方案的涵盖范围可包括把成形针织衫片输往外地加工,以及把有关织片成衣再运回本港。
3.都需要办理一份香港入口许可证或出口许可证/转口证。
4.现在采用电子版的形式(半个小时内可出正本)。
10.必须先做证后出货物出货后需要补做后发证。
货物经过香港香港政府规定是14天内必须向政府统计处申报也叫做报关或清关,如果没有清关香港政府会发正式函件到香港公司地址,如果不清关后果有可能影响到公司董事过香港关被拒,所以必须补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