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 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经纪香港”)及中信证券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最近修订了 证券买卖条款、孖展证券贷款条款、证券买卖条款(专业投资者-机构)、期货及期权买卖条款、债券交易相关之附录、结构性票据交易相关之附录 及隐私政策声明 (前称“有关香港个人资料(隐私)条例之通函”)(以上统称“条款及条件”),以反映更新事项和最近的监管变更。
它是一部旨在加强个人对其个人信息控制及权利,并改善个人隐私的安全法。故此,我们更新了条款和条件中与信息保护相关的条文, 以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香港法律《个人资料(隐私)条例》(第 486 章)。
隐私政策声明(前称“有关香港个人资料(隐私)条例之通函”)亦已更新,以涵盖相关司法管辖区近期颁布的有关个人资料保护的法律规定,其中包括香港的《个人资料(隐私)条例》(第 486 章)、欧洲的《一般资料保护条例》和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为回应市场上主事人对主事人分销安排的新模式,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更新了相关条款和条件,以反映债券和结构性票据的背对背主事人交易模式。在以主事人关系下的交易,中信证券经纪香港作为主事人从债券或结构性票据的发行人或交易对手处购买债券和结构性票据的投资产品,然后中信证券经纪香港(作为主事人)将这些产品转售给客户。前述的背对背主事人交易模式适用于中信证券经纪香港发行结构性票据和债券。
电子交易的日益普及催生了对电子签署和授权的需求。已更新的条款和条件确认了客户电子签署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电子签名包括但不限于附有手动签名的文件的扫描副本、使用移动应用程序和数字签名。
请注意,如果您继续使用或购买我们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上述修订对您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