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邀请不是百色市第四届人大代表的以下人员,列席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二、在百色工作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三、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四、列席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的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和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十五、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人; 十六、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各一位主要负责人; 十七、百色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一位负责人; 十八、驻百色的中央直属单位、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自治区直属单位各一位负责人; 十九、驻百色的高等院校、百色干部学院、驻百色城的中等专业学校、市直高级中学及医院各一位负责人; 二十、百色军分区、武警百色市支队、百色市消防救援支队、百色市边境管理支队的主要负责人;
(2020年12月25日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21年1月12日至1月13日在百色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百色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百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百色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百色市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1年预算;听取和审议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通过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人选;其他。
(2020年12月25日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21年1月12日至1月13日在百色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百色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百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百色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百色市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1年预算;听取和审议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通过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人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