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卫生福利部第八届紫丝带奖征选办法及相关文件1份,征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请查照。
一、 依据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10年12月9日桃家防字第1100021069号函办理。
二、 本案遴选对象及奖项说明如下:
(一) 对象:任职于公部门(含中央、地方政府及所属单位)、私部门(含财团法人、社团法人、事业单位、团体、机构等),推动或办理上述六大类保护服务及防治工作,表现杰出或具特殊贡献者。
1、 紫丝带奖:针对从事六大类保护服务初级、次级、三级预防工作,热心积极、认真负责、表现优良、研提创新作为或具其他正向服务经验且足堪表率者,颁发“紫丝带奖”。其中,针对服务年资3年(含)以下、工作表现杰出、具服务热忱或优良事迹足堪楷模者,选出新锐奖1名;另针对服务年资达10年(含)以上且在该专业领域具特殊贡献事迹、深具影响力或卓越成就者,得列1名特别贡献奖。
2、 紫丝带防暴大使:于颁奖典礼当天举办紫丝带讲坛,从紫丝带奖得主中择数名进行演说,讲述自身从事保护服务及防治工作之绩优事迹或特殊经验,并遴选出1名紫丝带防暴大使,未来并得以紫丝带防暴大使之名义,参与卫生福利部国内、国外之交流与相关教育宣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