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会经费没有全国统一的优惠政策只有部分地区出台了优惠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工会经费减半征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工会经费税务部门代征缴费单位上缴部分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20%即工资总额的0.4%征收.阶段性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小微企业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规定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指所属期)暂缓收缴工会经费.

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指所属期)免征工会经费.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的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建会筹备金.(部分地区实行40%部分通过税务部门缴纳60%部分由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划拨至本单位工会账户)

2、工资总额如何确定?

按照国家统计局《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执行.工资总额由下列六部分组成:

企业凭《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工会经费代收凭据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小规模纳税人工会经费减半征收吗可以根据上面的财税知识学习.对于企业的各项税费缴纳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法律要求进行并且要及时学习相关税收法条删减有时候有些税费的优惠政策也是要及时掌握才能够更好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