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六,防空警报将响彻天空!丹江口人千万别惊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民国防教育日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十政办发[2017]75号)有关规定,经请示市政府批准,我办拟于9月19日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十堰市各县(市、区)城区范围内所有固定防空警报器和车载移动警报器。

9时30分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9时45分鸣放空**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9时57分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这个时间段会鸣放防空警报。

试鸣防空警报期间,市民不需要采取任何措施,保持镇静,继续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