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北区NH-195-8m道路(开元路183巷、开元路73巷74弄)”第3场公听会,特此公告周知。
主旨:举行“北区NH-195-8m道路(开元路183巷、开元路73巷74弄)”第3场公听会,特此公告周知。
依据:土地征收条例第10条。
一、事由:说明台南市“北区NH-195-8m道路(开元路183巷、开元路73巷74弄)”之兴办事业计划概况,并听取土地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二、日期:中华民国109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
三、地点:胜安宫会议室(台南市北区开元路183巷16号)
四、公听会当天如遇天灾或人力无法抗拒情事,主办单位或主持人得终止会议之进行,并另行公告再行召开公听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