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苏州科技学科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苏科研[200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复试重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1、择优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填报本专业的考生,将优先录取。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外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外语语种为俄语或日语的考生听力和口语测试由本系另行安排。

2、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按苏州科技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外语口语测试:主要通过交谈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时间为5分钟;评分标准为准确性(6分)、流利度(5分)、得体性(4分)、创造性(5分)。

4、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评分标准为知识结构情况(30分)科研能力和潜能(30分)综合素质(40分)(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基本素质)。一般过程为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复试小组成员提问及考生回答(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赋分的平均分。

为使复试进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考生除携带资格审查规定材料外,希望考生于复试报到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3、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设计作品等);

4、考生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苏州科技学科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时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 研究生处会议(环境科学与工程省重点实验室408)

时间:4月22日上午7:30-11:00

时间:2006年4月22日下午1:00-1:20

地点:校本部(考场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