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热心公益社会贤达,担任彰化县政府顾问(以下简称顾问),

以提供咨询意见、施政建言及协助各项建设审议,特订定本要点。

三、最高县政顾问为具下列要件之一者:

供专业咨询。

(二)曾任各级民意代表或公职,从政经验丰富。

(三)从事各项社会公益或担任公益社团选任职位。

(四)其他对地方发展具贡献。

五、县政顾问遴聘为具下列要件之一者:

(一)曾任各级民意代表或公职,从政经验丰富。

(二)从事各项社会公益或担任公益社团选任职位。

关制作聘书。

七、顾问为无给职,但应邀出席本府各单位咨商会议时,得依相关规定,

十、本要点如有未尽事项,依行政院及所属机关进用顾问管理原则办理。

十一、本府及所属各机关得参酌本遴聘要点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