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在法律上称之为“两愿离婚”或“合意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都有意愿要结束婚姻的情形下,协议离婚。
如果要离婚的当事人未成年,虽然想要与另一方协议离婚,一定要经由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的同意才可喔,否则离婚行为是无效的!
或您还没至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而想要办理离婚的话----依法结婚而未办理结婚户籍登记,已有婚姻的效力了,一定要到户政机关先办理结婚登记,然后同时办理离婚登记,这是必需要的手续喔!否则离婚也算是无效的。
(1)书面资料,就是所谓的‘离婚协议书’,载明了双方的离婚意愿及注明在婚姻关系中所有的财产及子女监护归属(针对二十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子女教养费用的给付、子女探视的时间起迄、赡养费及其他特定的约定等事宜清楚的详列在协议上,清楚详列对彼此都是一种保障。离婚协议书并没有范本,需要依造双方的协议来订定,需以清楚、详细为原则。
(2) 离婚证人,有确实的知晓夫妻双方有离婚意愿的二位成年的离婚证人(亲朋好友亦可当任离婚证人),在合法的程序中,离婚证人需要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最保障的做好是四人面对面一起签名盖章。
(3) 登记,依户籍法规定离婚为登记制,双方必须在签妥离婚协议书,携带身份证、户口名簿等资料,一起在户籍所在地之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登记完成后离婚才生效力;若没有完成登记的程序,就不算是完成离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