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职业安全卫生教育训练规则第11条规定:雇主对担任有机溶剂作业,粉尘作业,特定化学物质作业,缺氧作业,铅作业,四烷基铅作业,高压窒内作业,潜水作业等等作业主管之劳工,应于事前使其接受有害作业主管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课程概要:
1.有机溶剂作业劳工安全卫生相关法规(2小时)
2.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3小时)
3.有机溶剂之主要用途及毒性(2小时)
4.有机溶剂之测定(2小时)
5.有机溶剂作业环境改善及安全卫生防护具(3小时)
6.通风换气装置及其维护(3小时)
7.有机溶剂作业安全卫生管理与执行(3小时)
协助事业单位员工取得训练合格证照,以增加工作上的安全意识,降低职业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