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符合《上海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需满足:

1. 一流大学或高水平学科的应届或历届硕士毕业生。

2. 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相当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兴趣(如硕士阶段以第一作者在高水平学术论文期刊上发表论文或有一定的科研经历者优先考虑),专业不限。

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点30。

1.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份(复试时携带原件,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 A4 纸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5. 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6. 两封推荐信(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必须有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或论文指导老师推荐);

我院将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院参加复试。1)面试(100分):包括综合能力、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请考生准备一个 15分钟的专题讲座(备好 PPT),可以自己研究或感兴趣的成果为内容,其后与复试教师进行约 15分钟的交流。 2)导师综合评价(100分):导师可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及面试成绩(也可再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景等综合素质,并给出书面的综合评价成绩,满分 100分。3)专业测试(100分)。

1. 复试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以总分高低排序,按顺序录取,其中总分低于180分,单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公布;

4.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通过复试者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复试合格的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于春季或秋季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