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富文广旅体高危许〔2022〕006号)

你公司于2022年06月14日提出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06月14日受理(受理号:杭富文广旅体许受[2022]087号)。

经审查,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营业执照、业务范围、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社会体育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游泳场所设施等相关材料和技术要求符合《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的行政许可,自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许可证编号: 33018320220004)。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行政许可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