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澳道2021年10月发生致命交通意外,跨国律师楼的女合伙人涉驾车撞毙女途人,早前被控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后改控不小心驾驶罪,早前认罪被判罚3000元及参与驾驶改进课程。律政司提出复核刑期,裁判官今(28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批准申请,颁令被告另须停牌半年。
裁判官指,考虑到控方新呈上的截图证据及涉案片段后,认为涉事路段有“前面有儿童”指示牌和巴士站,被告应加倍注意前方路况,遂判被告停牌半年。
被告杨蔼欣(40岁,律师)承认于2021年10月31日,在石澳道(南行)土地湾村对外,在道路上不小心驾驶一辆私家车。
事发当日,被告在下午约1时半驾驶至案发地点时撞到女事主,私家车继续向前驶逾40米。事主身体多处受伤,被送往东区医院后不治。
政府化验所报告显示,涉案路段有一排树木,被告的视线或被树枝阻挡,令她无法及早留意在人行道上的事主。报告又指,由事主踏前马路至被撞的时间短至被告反应不及,即使被告及时煞掣,意外仍可能难以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