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会已于106年3月6日审查完竣台电公司提送之“龙门(核四)电厂资产维护管理计划”
台电公司为因应立法院105年7月29日删减核四停工封存预算及相关决议之要求,并基于“保全核四电厂资产”与“确保核四电厂资产最高价值”的立场,故修订现执行中之封存计划,于105年11月21日提送“龙门(核四)电厂资产维护管理计划”,期以最少人力及经费,维持龙门(核四)电厂厂房安全及设备可用,以待政府确立后续处理方式。
原能会于收到该计划后,即邀集各局处人员组成审查团队,办理程序与实质审查作业,目前全案审查作业已完成,各项审查意见均已获得厘清,相关审查内容及结论,请详参原能会之“龙门(核四)电厂资产维护管理计划”安全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