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教育部直属的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高校。为了加强校际交流,我校热忱欢迎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3.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水平以上(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四级水平的国家其他考试。

  除国家规定不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外(如MBA等),我校所有硕士点均可接收推免生,另我校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力学、油气储运工程专业接收直博生。

  1.申请者下载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后于10月8日前寄送至所申请院(部)。并寄送其他材料:

  ①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英语四、六级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③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研招办公章的证明信。

  ④其他如各类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研究或科技发明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8日,其中,推免资格证明最晚可在复试时提交。

  2.接收院(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知初审合格者来我校参加复试和体检等(10月上中旬),并将复试结果报校研招办。

  3.由研招办向通过复试的外校推免生出具接收函。

  1.申请人凭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和网上报名校验码,按规定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报名者推免无效。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应由推荐学校报当地省级招办审核盖章,并由申请人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表寄(送)到我校研招办。

  3.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将被我校录取为2013年硕士研究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国家录检通过后寄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