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2-22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八届“青春榜样”年度人物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个人自主报名、资格审查与考察、民主讨论等环节,拟推荐刘利敏等5位教师,宋丁沣等8位同学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第八届“青春榜样”年度人物的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3.元帅拟推荐为“科研先锋好榜样”;
4.邓家桃拟推荐为“创新创业好榜样”;
青年学生组:
1.宋丁沣拟推荐为“勤学奋进好榜样”;
3.毛东立拟推荐为“创新实践好榜样”;
4.彭纪元拟推荐为“文体才艺好榜样”;
5.王宏为拟推荐为“自强励志好榜样”;
6.王金玉拟推荐为“志愿公益好榜样”;
现将拟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2月22日—2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2月24日17:00前向学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