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津政发〔2019〕17号)和《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津科规〔2019〕3号),市科技局于2019年6月20日正式启动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工作。

拟于近期停止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并废止《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科计〔2010〕196号)、《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的说明》(津科计〔2010〕197号)、《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津科计〔2010〕286号)3部规范性文件。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停止后,现有存量内的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为充分了解各方面意见,现就废止《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3部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