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的角度来看,这个币制颇为奇怪与有趣。由于早期没有特别的金融体制,因此犹太人早期的钱财计量方式,都是拿重量来作为单位的。大约金与银的价值比例,是 15 倍(他连得与舍客勒),不过也有 20 倍的(达利克)。小编推测,因为后来的开采技术与流通方便影响,在早期犹太人的时候还可以维持 15 倍;到了波斯帝国时期,就变成 20 倍了。(参考一下:目前银楼报价,同重量金价与银价的比例是 70 倍)
在旧约时代,都还是使用金银,以重量为主的方式;到了新约时代,进入希腊与罗马帝国统治的时代,铜钱的运用更丰富一些,多使用于小额钱币上。(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小额金融的需求也更明显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