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报导“受刑人上厕所遭禁用卫生纸”乙节,与事实不符,为免以讹传讹,造成外界误解,抹煞各矫正机关同仁长期之努力,特提出说明。 昨(24)日立法委员质询“受刑人如厕不能使用卫生纸,必须用手擦拭,既羞辱人又不卫生”案后,本署立即调查全国各矫正机关收容人如厕后使用卫生纸情形,各机关绝无因顾虑马桶阻塞、垃圾量过大等问题,禁止收容人如厕后使用卫生纸之规定。至于少数收容人因其个人卫生习惯,如厕后以清水冲洗现象,业请各机关应对于收容人如厕后未以卫生纸擦拭,而以清水冲洗或其他方式清洁之原因深入了解,并加**生教育及防疫宣导,以践行人权保障。 各矫正机关合作社均有贩售平价的卫生纸供收容人购买使用;对于经济困难的收容人,机关每月亦会免费供应卫生纸、牙膏等生活日用必需品,以照护收容人健康。媒体有关矫正机关禁止受刑人使用卫生纸之报导,与事实不符,应予严正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