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完成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招商推动全县跨越式发展,根据《沧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十条》,结合南皮实际,制定本方案。通过制定本方案,进一步吸引各地客商来南皮投资,带动全县经济发展。

南皮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牵头起草该文件,书面征求了县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沟通协调后,达成一致意见,进行了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经南皮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后,2022年9月23日,经南皮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集体讨论通过,2022年10月8日,经第十二届南皮县委第52次常委会议(2022年第29次)研究通过。

第一部分:共一条。主要内容是鼓励总部企业、金融类企业落户。

第二部分:共一条,主要内容是扩大引进境外投资。

第三部分:共一条。主要内容是提高项目用地保障。

第四部分:共一条。主要内容是强化重点投资项目。

第五部分:共一条。主要内容是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第六部分:共一条。主要内容是加大产业引导基金扶持。

第七部分:共一条。主要内容是引进工业设计企业。

第八部分:共一条。主要内容是激活创新创业活力。

第九部分:共一条。主要内容是拓展引荐项目渠道。

第十部分:共一条。主要内容是对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重要产业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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