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经审核,本批次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数为2026人,不符合人数为44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人数为221人,不符合人数为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人数为36人。现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URL])、中国建造师网([URL])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1.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2026人)
2.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44人)
3.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221人)
4.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3人)
5.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3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