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自85年起推动安宁疗护,并于99年办理“安宁疗护纳入健保整合试办计划”,且于同年立法通过“安宁缓和医疗条例”,成为亚洲第1个完成自然死法案立法之国家。另为提供非安宁病房癌症病人所需安宁疗护服务,本署于93年与安宁照顾协会合作试办“安宁共同照护服务”,并于94年起扩大补助。
目前癌症安宁疗护宣导与推广之相关办理状况,本署补助医院将全院性安宁疗护在职教育及病情告知等纳入工作重点,亦补助民间团体及医院于医院、社区、学校等办理癌症安宁疗护相关宣导推广课程,并办理跨院际辅导医院推动癌症病人安宁疗护服务之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癌症病人死亡前1年安宁疗护利用情形(含安宁住院、安宁居家与安宁共同照护服务),由89年7%大幅提升至101年50.6%。期望未来能持续提升安宁利用情形,使民众皆能得到完整的身、心、灵之关怀与医疗,减轻末期的身体疼痛及心理压力,安详走完人生最后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