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生命的热爱,本院从民国八十二年与安宁照顾基金会签约成为合约医院,八十三年成立安宁疗护委员会,结合各科的力量推动安宁照护的工作,以院内会诊以及居家照顾作为主要的照顾模式,为了提升末期病患的生活品质,及兼顾身、心、灵的全人医疗,本院于2003年9月1日成立缓和疗护病房。

(1) 依患者需要家访,并于收案时安排服务。

(3) 对于丧亲之家属给予哀伤辅导。

10.转介:协助转介至就近有提供安宁照护之医疗院所或居家护理所。

1.经主治医师认定为癌症末期。

2.病人有严重之身体症状或社会、心理、心灵困扰者需要住院照护。

3.家属或病患认同缓和疗护,同意病危时不做使病患痛苦的心肺复苏醒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