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 〔2018年〕5号,〔2018年〕7号,〔2018〕10号,〔2019〕5号 545+333项 500亿美元 2018年7月6日,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 目前第一轮实施加征的商品范围为545项+333项,加征关税税率均为25%。

第二批 〔2018年〕6号,〔2018年〕8号,〔2019〕3号,〔2018〕10号,〔2019〕5号 5207项 范围600亿美元 2018年9月24日12时01分,2019年6月1日0时 目前第二轮实施加征内容(含加征商品范围、加征税率)依第三个公告为准即税委会公告〔2019〕3号,另外加上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3所列个税目67。

第三批 〔2019〕4号,〔2019〕7号,〔2020〕1号 1717项+3361项 范围750亿美元内 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 目前第三轮实施“加征商品”范围为税委会公告〔2019〕4号的附件一,而“加征税率”则按调整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