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正式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户口簿中户别住址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全户人口增减页等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2)城乡低保户学生提供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低保户主页和低保金领取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和低保金领取账户中近3个月的低保金打款明细;
(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提供特困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
(4)孤儿提供孤儿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
(5)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残联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
(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和其他因突发状况(如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直系亲属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医疗单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