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12月2日前,各专利代理机构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文件申请号(专利号),按20%比例集中申报。其中,发明专利不低于80%。
(二)抽查。12月30日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对各专利代理机构申报的申请号(专利号),按专利代理机构申报总数的20%进行抽查。
(三)评比。2月20日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委托湖南省专利代理人协会,对抽查文件进行审查核实,通过专利质量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筛选,最终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比。
(四)公示。3月10日前,评选结果通过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向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表彰。3月28日前,对评选出的优秀专利文件,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将召开表彰大会,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并向全社会公布。
(六)培训。4月20日前,举办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提高班,组织邀请专家培训。
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将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文件申请号(专利号)于12月2日前报送湖南省知识产权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