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涉拍摄便衣警裁非法集结罪成判囚 上诉得直当庭获释 (18:38)
前年3月8日,有网民发起悼念科大生周梓乐的活动,时任及前区议员等人在大埔追问及拍摄便衣警员,被控非法集结罪。其中36岁摄影师不服定罪上诉,高等法院法官今(17日)颁判辞,裁定他上诉得直,当庭释放。他向本报表示,经历两年多的官司,终于得到解脱,“算是happy ending”。
上诉人蔡健瑜(36岁)被控非法集结罪,被原审裁判官苏文隆裁定罪成,判囚3个月。上诉方早前争议,当时不少人尾随和辱骂便衣警,上诉人只是持摄影机拍摄和旁观,并无促使和鼓励非法集结。
法官黄崇厚在判辞指出,从片段可见,上诉人的行为的确会促使其他人非法集结,但他是有否意图这样做,还要探究。法官表示,上诉人针对便衣警拍摄,行为已构成挑拨,但他只限于拍摄,没有其他言语和举止,证据上未能合理推论,他唯一的意图是参与非法集结,因此裁定他上诉得直。
对于上诉人在场拍摄,是否具有侮辱性或挑拨性,法官指出一般正当的记者采访,难称有挑拨之效,如果记者真诚履行职责,难以肯定有参与非法集结的意图。惟法官表示,原审裁判官有权裁定上诉人的行为属挑拨,否决该上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