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核申请时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时间:2023年2月22日-26日16:00,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2.复核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
3.复核内容: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
4.复核申请办法: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手机号和申请复核的科目,核对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页面跳转显示“您的申请已经提交”即申请成功。不接受其他方式的复核申请。
5.复核结果反馈:申请复核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2023年3月4日后,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核成绩无差错的,不反馈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