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灵山县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超100亿元活动宣传品采购,招标人为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预算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URL])、中国政府采购网([URL])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收到邀请函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双鹤二路与宝石大道交汇处)报名。

2、报名时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资料报名,报名资料包括: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未实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投标邀请函。以上报名资料不齐全的将拒绝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1 潜在投标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交费凭证到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双鹤二路与宝石大道交汇处)领取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

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4月23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24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双鹤二路与宝石大道交汇处),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4月24日9时00分在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双鹤二路与宝石大道交汇处)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