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大学D、E生活区光伏项目(第二次)的成交结果公告(非政府采购)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大学D、E生活区光伏项目(第二次)
四、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温州大学D、E生活区光伏项目(第二次)
温州市永嘉县乌牛街道工业区104国道北侧(杰豪集团有限公司内)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