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基层分局机房改造采购项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长税发〔2019〕38号)的规定,采用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前来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为消除各基层分局机房安全隐患,满足办公需求,根据省、市局标准机房设计及要求,现对各基层分局机房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勘查和答疑。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2、获取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3、获取方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采购文件。
八、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9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1、本采购项目要求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
2、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14000.00元。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入以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9月 1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