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定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二日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日。
第34/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
订定各候选名单在二零二一年立法会选举的开支限额。
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
第20/2021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更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表。
附注: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刊登了第九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副刊,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第九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二副刊,内容如下:
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第九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副刊:
核准《澳门特别行政区防疫接种特别计划》。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第九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第二副刊:
委任行政法务司司长临时代理行政长官的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