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医护人员(Paramedic) 是工作于紧急急救情况下的医务职务。其可以正式定义为在病患或伤患送到医院前提供高级生命支持服务的人员,通常也就是指急救。 其工作内容包括病情发作后对病情作出初步评估,并在病患需要的前提下在送往医院路上进行治疗措施。其能为医学紧急情况和肉体昏迷提供护理。大多数从业的工作场所都是在救护车、呼救应急车、巡回应急车上。他们提供医院外救治和轻度诊断。[1][2] 也有一些会在院内从事医护。
依中华民国紧急医疗救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紧急医疗技术员依照所能进行的救护处置可分为初、中、高三种等级;其中仅有高级救护技术员属于英语字义上的辅助医护人员(EMT-Paramedic)。
考取高级救护技术员的资格为领有中级救护员证书四年以上或专科以上学校毕业,领有中级救护员证书。高级救护技术员需经1280小时之训练后考取,并在规范年度内完成继续训练方能维持其资格。
高级救护技术员所能执行的业务内容涵盖初级与中级技术员所能执行之技术,另外在医师预立医嘱下施行以下救护项目:
然实际上所能执行之项目依照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存有不同规定。
在台湾,救护技术员多隶属于消防单位底下,高级救护员常被指派于专责救护队、高级救护队(Advance Life Support)内服务,同时也是担任训练初级、中级救护员之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