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政府卫生局12月20日公布11月到火锅店、小吃店、各大卖场、超市等贩售场所,抽验各式汤圆、饺类、丸子、冻豆腐、鱼浆炼制品等42件,检验结果出炉仅有其中1件不合格。

这件检验不合格的商品,是龙潭区黄姓负责人所制售的小汤圆,被检出防腐剂超标,卫生局已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罚款3万元,并责令黄姓负责人暂停销售。卫生局呼吁业者,务必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规定,一旦超标将罚3万元以上、3百万元以下罚锾。另外,贩售场所也须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采购食品时,须选择完整包装、有厂商名称、有效日期等标示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