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于果酱、果冻和冰淇淋作为增稠剂或乳化剂的“果胶”,卫福部食药署要将它们从食品原料移为食品添加物列管,未来都须向食药署办理查验登记,并须符合相关规格标准,才可使用;尤其是全面禁止婴幼儿罐头食品不得使用酰胺化果胶。新制预计明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食药署食品组科长廖家鼎表示,“果胶”、“关华豆胶”、“刺槐豆胶”都是常见的食品胶类,来自于水果或植物种子。过去都是放在食品原料管理,但国际间逐渐将其列为食品添加物管理。
廖家鼎说,并非果胶对人体有什么危害,但列为食品添加物管理会比较严谨。因会订定规格要求、纯度鉴别试验,以及贩卖业者须做查验登记,并且需要做好专人、专柜、专册等三专管理,包含管理存货量、许可证字号等,管理上更清楚。
另外,果胶虽然可用于各种食品当中,但过去曾有文献发现酰胺化果胶可能会影响婴幼儿消化,因此规范中也明订婴幼儿罐头食品不得使用酰胺化果胶。
廖家鼎表示,会先给予业者缓冲期,预计明年7月1日起才会正式实施,未来一旦有业者违反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规范,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开罚新台币3万至3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