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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因应国际会计准则发展趋势,俾利企业在申报财务报表及营利事业所得税时,可以达到“一次输入、多层使用”,财政部、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经济部及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等单位共同合作,推动“会计项目一致化”,促使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书与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版国际财务报导准则(IFRSs)及经济部商业会计处理准则之会计项目趋于一致,以简化企业申报及提升作业效率。

为配合会计项目一致化之推动,103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书系参酌IFRSs之内容,并配合修正后之商业会计法及商业会计处理准则,增、删及修正部分会计项目约40余项,主要修正资产负债表之会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