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提到的福音有特殊的含义:
1) 马可在记述耶稣一生的言行事迹时,一开头便说:“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马可福音》1:1)
2) 路加在记述耶稣降生时说,有天使向牧羊的人们说:“我报给你们大喜的信息,是关乎万民的。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加福音》2:8-11)
3) 圣经中论到福音的时候还曾说过:
3.根据以上经文,可知“福音”的含义乃是:耶稣基督降世救人的事迹、讲论、受难、复活、升天和再来,显明了他是独一的救主,以及由此而带给世人永生的“祝福佳音”。所以圣经中提到传讲基督的事工、道理、教导和救恩时,常常说成是:“传福音”,“宣讲福音”,“传扬福音”。
圣经认为,人真正相信耶稣,就有圣灵住进他心中。圣灵充满是圣灵在信徒的身上完全掌权,使人顺从圣灵的旨意来行事和工作。信徒被圣灵充满便大有能力,并有信心、口才、胆量,为主作见证,并建造基督的身体。
圣经认为信徒在地位上应是属于圣灵的,在行事为人上若肯多体贴圣灵,遵行神的话,就实际成为属灵的人了:
资料来源:摘编自《圣经语汇词典》,白云波编著,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