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搓圆仔汤(对候选人行贿罪、候选人受贿罪)?

‘许先生为县议员候选人,对同一选区的另一候选人吴先生的参选感到压力很大,于是托人向吴先生表示,如吴先生能退出选举,立刻送新台币二百万元,以补偿吴先生的损失。’

‘立法委员候选人赖先生与同一选区的候选人傅先生约定,他不进入傅先生有影响力的三个里去拉票,以避免减少傅先生的得票率,但是傅先生须付给赖先生新台币四十万元,还没付款,就被查获。’

在前面二个故事里,许先生与傅先生的作法就是犯了对候选人行贿罪,赖先生犯了候选人受贿罪,这两种罪就是俗称的“搓圆仔汤”的贿选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