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政策研究奖、学术著作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和岐黄国际奖等子奖项通知另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通知:

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以验收结题的时间为准)。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的作品。

特别说明:(1)推荐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至少7天);(2)确定推荐项目后省中医药学院会向申报人发送身份验证码,填写材料。

请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书面材料的报送工作。“书面材料”指:(1)提名书原始件1套其中提名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2)科普类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并于1月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技科。

3.《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