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匍京尊府项目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临泉县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018-341221-70-03-00417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澳门新匍京置业(临泉)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澳门新匍京置业(临泉)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共部位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 新匍京尊府项目一期公共部位装饰施工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3万平米,东区约10万平米,西区约12.3万平米;东区4栋24层高层,6栋6-9层洋房;西区7栋20-24层高层;其他为别墅和地下车库等。装饰内容包括:洋房及高层入户大厅、电梯前室、洋房-1-3层(或1-3层)共楼梯间、电梯门套、电梯轿厢饰面板保护、公共连廊、水泵房、公共卫生间装饰等,装饰有关材料检测、复试等并配合满足消防工程分包单位消防验收要求等。详见上海发现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装饰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东区、西区各90日历天)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5、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报告。下同)。

5.1 企业具有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5.2 项目经理具有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与企业业绩不能重复)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不良信用记录以且仅以下列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2)行贿犯罪档案: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 27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 一 室。(地址: 临泉县政务新区迎宾大道18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