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司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合作单位,共同参与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昌景黄铁路(鄱阳南站)配套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挂网项目名称为准)投标,现对外公开招募合作单位。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昌景黄铁路(鄱阳南站)配套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拟于近期启动,现我司拟就上述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优质的合作单位,选定的合作方将和我司共同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合作单位需确保项目融资如期、足额到位,负责项目建设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合作商参加磋商。

约3.7亿元(以政府招标文件为准)

1.本项目拟釆用PPP模式实施,我司与选定的合作单位组建联合体参与该项目投标,如中标,中标后暂按选定的合作单位:江西省城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代表为50%:40%:10%的股权占比成立项目公司(合作方及我司的股权比例最终以省铁航集团批复的为准)。

2.在满足当地政策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选定的合作单位与我司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函(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期履约保函、移交保函等)均由合作单位提供。

项目具体名称、建设内容以挂网公告的为准。

二、合作单位资格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本项目融资需求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并且能够以较优惠的融资成本为本项目融资。

7.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