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实施台山市2023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计划的复函》(台府办函〔2022〕394号)和《台山市水利局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台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山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水〔2020〕69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计划总投资238万元,所需资金全部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台财农〔2022〕80号)中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台山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项目在当年8月底前完工验收并办理报账。
二、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按照技术咨询报告对项目所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意见协调相关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提高项目实用性和效益性。
三、严格实行资金使用在移民村“两公开一监督”,即用途和结果公开,项目使用范围张榜公布,接受移民群众监督。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四、本次下达的资金,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五、所有项目按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做好设计、监理、预结算审核等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服务,结算送财政局审核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