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阜城县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及改造工程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阜城县 2023 年农村公路建设及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阜发改投资审批【2022】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阜城县境内。 2.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阜城县9个乡镇,36条道路,总长度55.801公里。 3.计划工期:12个月。 4.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2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说明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 3 月 1 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累计完成不少于1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的公路施工(大、中修养护改造或新改建公路工程)。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且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3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财务要求: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不得少于人民币80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7、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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