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奇云林场奇云山森林公园景区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处理单(收文编号:4-9)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瑞安市同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温州公路工程设计事务所联合编制的瑞安市奇云林场奇云山森林公园景区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现将瑞发改投〔2020〕65号文件中的全线景观及配套整治内容调整批复如下:

该工程建设是提升奇云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防火能力的需要;是推进和发展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的需要;是统筹协调旅游资源和维护资源环境建设的需要。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瑞安市奇云林场为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进行公开招标。

七、根据浙发改办投资〔2019〕67号文件精神,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八、请建设单位做好与财政、资规等有关单位的衔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依法实施。

接文后,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湖岭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