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券计划旨在资助本地中小型企业(下称“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务和方案,以提高生产力或升级转型。计划由创新及科技基金提供五亿港元设立,从2016年11月起先推行三年。

科技券计划提供的资助款项可用于以下项目-

科技顾问服务-申请企业可委聘科技顾问就其申请项目提供外部顾问服务。在提出申请时,有关顾问必须为本地组织或科研机构,或已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在香港登记的公司/机构。

购买、租用或订购属于项目必要组成部分的订制设备/硬件、软件及科技服务或方案。

购买、租用或订购属于项目必要组成部分的现成设备/硬件、软件及科技服务或方案。一般而言,这些设备/硬件/软件/服务或方案的成本,不应超逾项目成本的50%。

项目审计(适用于核准资助额超过五万港元的项目),惟获计算入项目总成本的审计费用上限为3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