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所大学是一个独立的机构 它的法律地位源于1964年颁发的皇家特许状. 这是一个由学生办公室管理的豁免慈善机构. 大学的目标 权力及管治架构载于《新闻》及附属章程及条例.
**和章程要求大学有一个理事会和一个参议院.
校董会是该大学的管理机构. 它是大学的法律实体和最终权威,它对机构活动负有明确和集体的责任 就其职权范围内的根本关切事项作出所有最后决定.
参观 委员会网页 浏览更多有关委员、会议记录、兴趣登记册及议事规则的资料.
理事会的权力载于 **、章程和条例 (具体见《对于员工》第10条).
参议院是大学的学术权威,对大学的学术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无论是在教学上还是在研究上 以及管理和监督大学学生的教育和纪律.
副校长负责大学的管理,并担任行政长官. 有关更多信息,请访问 大学领导 网页. 治理服务为大学执行委员会提供支持 由校长担任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