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甘财扶贫〔2020〕11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及时梳理出2020年整合资金规模,依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整合意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涉农资金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实际,编制了《夏河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参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水利厅等省级部门联合审查意见,进行了完善和细化,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