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权
位于凤山区凤岗路的旧高县长官邸,县市合并后至今经过多次流标
位于凤山区凤岗路的旧高县长官邸,县市合并后至今经过多次流标,目前高雄市政府财政局决定再次公告招标,同时也设定地上权,以活化公有财产,增加市库收益,高雄市议会议员于5月2日前往现勘,以了解旧官邸现况。 第三届第一次定期大会财政局提出7件市有地公开招标设定地上权案,议员们关心旧高县长官邸以及位于凤山区凤青重划区等案土地设定地上权的规划。 紧邻曹公国小的旧县长官邸,为地下一楼、地上二楼建物,包括庭院等为1378平方米(约416坪),县市合并后,经过多次招租均流标,期间曾经规划成立公托中心,然因官邸房舍老旧、结构鉴定不符标准,所以无法改修,而闲置至今,李雅静议员以及黄捷议员也派员了解市府设定地上权的缘由